法治是本港重要的基石,惟律政司近年醜聞不絕,上任超過一年的鄭若驊,任內連串的法律決定都敲響了香港法治喪鐘,最新「搞作」被爆涉以新職位益下屬填冷河期,被轟私相授受,其他惡行則包括檢控屢爆「甩漏」兼司法不公,更涉多次「放生」壹傳媒黎智英,又拖延檢控黎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及至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任內涉收取澳洲企業UGL共五千萬元案件,官官相衞,令本港法治淪亡,天怒人怨。
「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近期再被揭醜聞,早前已請辭的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副刑事檢控專員許紹鼎,獲刑事檢控科以「顧問」合約方式續聘六個月,剛好許的轉職「冷河期」為半年,難怪外間質疑「顧問」合約是為許「度身訂造」。
其實鄭若驊過去多宗法律決定都惹起民憤不斷,包括在未有尋求外判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被炮轟擅改檢控準則。
鄭若驊又屢次放生黎智英,其涉及的「黑金案」,即黎智英被揭發於一二至一四年間,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向民主派人士或政團秘捐逾四千三百萬元,多名立法會議員未有申報利益,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事件經近四年調查,但鄭若驊竟在上任不足一個月就拍板「放生」黎智英、李卓人等人,全城嘩然。
而二○一四年發生、歷時七十九天的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當年超過十萬人違法佔領金鐘、旺角及銅鑼灣等地,癱瘓各區交通,嚴重影響民生,造成三百多人受傷。七名警員及時任警司朱經緯佔中期間「執法變犯法」,全部淪為階下囚。但三十九名核心人物,如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的黎智英等人至今仍未被起訴,只有九名佔中搞手被控「公眾妨擾」等相關罪名,可見司法雙重標準,不公不正。
另外,律政司又拖延檢控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事發前年六月四日,黎智英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向一名在場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口出言恐嚇,即使是證據確鑿,有相有片,警方事發逾一年才急召黎智英錄口供,惟律政司拖延近兩年,律政司仍「唔敢告」黎智英,各界都質疑有人怯於外國勢力。
律政司檢控亦連番甩轆,遭法官揭露一直錯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三名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老師以及在另一小學任教的老師,被指於二○一四年以智能手機拍攝及洩露入學面試試題,先後獲判脫罪。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早前裁定法例並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的情況,駁回律政司上訴。事件令約有十三宗法庭案件須改控其他控罪甚至撤控,其他已判刑的同類案件可能要求推翻判決。
「搞到依家法治淪喪,係律政司有法不執一手造成,係極之失職同錯誤。」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鄭若驊在以新職位益下屬填冷河期事件上開極壞先例,令原用作避免利益或角色衝突的冷河期變得無意義。而律政司應嚴把檢控一關,惟竟屢次放生黎智英,做法極不理想,自毀法治長城。
「基本上做唔到公正執法,又會偏袒某啲人士,能力唔夠。」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基於種種因素致司法淪亡局面,他又指律政司近期不時有人流失,可見無法團結下屬,或下屬亦對現時的司法投不信任票相繼離去,律政司對案件「有啲拖得就拖,有啲就放生」絕對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