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懲治搗蛋鬼

港府將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不少反對派議員視之為洪水猛獸,揚言當局未有清楚指出何謂侮辱國歌,擔心市民誤墮法網云云。其實議員們的擔心都屬多餘,因為《國歌法》要懲治的並非無心之失的市民,而是一班存心攪局的反中亂港人士。

難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電台節目講解《國歌法》時,被主持人問到用廣東話唱國歌會否有問題?用國歌做手機鈴聲又是否犯法?只差未問到早前勇奪樂迷票選男歌手獎項的男影星,如果以普通話認真地唱國歌,以其歌藝與普通話都有進步空間的情況而言,會否都有可能被指侮辱國歌?凡此種種,可見坊間捉錯用神。聶德權講得啱:「我唔可能一一對每一個情景去話呢個中定唔中」,皆因最清楚何謂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反中亂港者認了第二,誰敢認第一?

坦白說,若不是數年前有人接連在足球比賽奏唱國歌環節發出噓聲,甚至舉出一早準備好的柴台紙牌,也不會引伸出《國歌法》立法的後話。當然,早在十多年前內地已經有人提出要為國歌進行立法,不過相關工作在這群足球流氓出現後全速進行。其實噓國歌是種無益無建設性的行徑,就跟立法會議員宣誓加料一樣,出發點都是純粹擺姿態,藉此與同道中人圍爐取暖,對改善民主或民生絕不會有任何幫助,偏偏反中亂港人士樂此不疲。

當局本來也想給予香港人自由,可惜個別人士卻沒有管好自己,濫用各種自由,於是政府就出手撥亂反正。難怪反對派對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將加入國歌環節反應極大,因為又少了一個「我搗蛋故我在」的舞台,叫他們怎樣向盲目投票的支持者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