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女子被指一五年至一六年間,涉訛稱居於落馬洲,誘使警務處及港鐵分別向她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及「羅湖/落馬洲特惠乘車計劃」優惠,事後被控四項欺詐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堂。女被告暫毋須答辯,續准保釋至明年一月八日再訊。
四十歲女被告劉昌玲,報稱居於打鼓嶺一個私人屋苑。她被控於一五年十月及一六年十月,分別在邊境禁區通行證申請表格中,向警務處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一個處所,而誘使警務處發出邊境禁區通行證。她另被控於一五年十月及一六年十月,在「羅湖/落馬洲特惠乘車計劃」申請表中,向港鐵訛稱其住址為落馬洲料壆村,而誘使港鐵批准其計劃申請。
案件編號:FLCC 521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