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越柙疑犯自稱患愛滋病,有市民膽戰心驚。市民梁小姐坦言,因疑犯自稱患有愛滋病,擔心他在逃期間會利用針筒或利器傷害其他人,或會造成疾病傳染。市民謝小姐得悉事件後不諱言:「梗係驚啦,有愛滋喎!唔係唔驚呀?」她指出加上對方是疑犯,或會再做出不法行為,擔心屆時會有更多市民受到傷害。
另有市民梁小姐估計,疑犯逃走前多次要求如廁,應該是去「踩線」,了解環境後伺機逃走,如果真的要去廁所,亦「好難唔畀佢(疑犯)去!去嗰時亦好難要綁住佢對手。」她認為警員應在門外監察,定時詢問情況,以免有人有機可乘。楊小姐認為警方應「睇實少少」,可考慮將鐵鏈加長,讓犯人如廁時亦鎖上,減低走犯風險。
根據衞生署資料,性接觸是香港最主要的愛滋病病毒感染傳播途徑,其餘是由吸毒者共用針具注射毒品,或輸入帶有病毒的血液、血液製品而受到感染。而病毒是不會經由日常生活接觸,包括握手、擁抱及一起用膳來傳播。
本港過往曾發生醫院走犯案件,其中在一九八九年,曾被列為香港頭號通緝犯的「賊王」葉繼歡,在監獄服刑期間訛稱腹痛,被押往瑪麗醫院檢查時,在廁所找來兩個玻璃瓶指嚇兩名懲教人員,衝出醫院大門強行登上客貨車,並挾持司機載他逃去。另在一五年六月,涉與慈雲山一家三口被淋鏹案有關的十八歲姓梁疑犯,在伊利沙伯醫院借毛氈蓋身期間,暗中褪出手銬,再縮腰收臀褪下腰間鐵鏈至腳底逃去,他在案發十小時後於柴灣被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