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用了將近一頁篇幅講述新時代的用人新標準,強調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由此可見習近平對用人之重視,以及德在其用人標準中所佔的分量。但是,北京剛公布委任鄭若驊為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香港傳媒隨即揭發新司長住所存在僭建,事件不但動搖特區新班子的管治威信,同時也令北京感到尷尬,其背後最大責任就是特首用人不察,顯然,北京需要再審視特首的工作表現。
律政司司長人選由特首推薦,但是委任權在北京手上,故北京可謂是最終拍板人。如今北京剛公布委任,隨即爆出醜聞,某程度上予人感覺北京沒有把好關,負有審察之責,這叫北京的面子往哪裏擱?內地傳媒沒轉載特區新律政司司長的僭建新聞,不是因為北京要維護新司長的面子,而是要維護自己的面子。如果有記者此時詢問北京官員對新律政司司長僭建一事有何看法,是否繼續支持她?北京官員必定是避重就輕,不會將自己與醜聞纏身的司長綑綁在一起,相信他們一定會答鄭司長已交代僭建一事,中央一貫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在習近平的新用人標準中首重「德」,守法當然是德的其中一個條件。而且,習近平對官員之自身要求也提升到另一層次,從他那句「打鐵還需自我硬」改為「打鐵必須自身硬」,可以看出他對於官員作為表率、對於官員的自身要求更加堅決。
中共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特首林鄭月娥作為新律政司司長的推薦人,在此事上她需要向北京負責,交代始末,不能叫北京背黑鍋。但林鄭依然認為不是甚麼大問題,所以她繼續撐鄭若驊,將問題推卸給新司長的政治敏感度不足,強調鄭仍是律政司司長的理想人選。然而特首沒有回答一個問題:如果一早知道僭建事,會否繼續推薦鄭若驊出任律政司司長?如果答案是不會,那麼為何早知道和遲知道有兩種結果,當中標準根據在哪?如果答案是會,她又會用甚麼來說服北京接受呢?她會否開誠布公向北京上報所有問題?在「以德為先」的新用人標準下,北京又會作出甚麼決定呢?
僭建在香港很普遍,本來不是甚麼嚴重問題,但是其引發的政治能量卻不容忽視,到底這次只是引發政治漣漪,還是政治海嘯,這是北京最關心的。特區新一屆管治班子上台後,令北京略感欣慰的是,起碼證明換人是正確的,但這次僭建事件卻動搖了特區新一屆政府的管治威信,而且事件還將如何發酵仍是未知之數,傳媒會否挖出更多料,引爆更大的炸彈?
其次,今年是法律攻戰年,接連有幾場硬仗要打,最迫切的是「一地兩檢」本地立法,接着又有《國歌法》立法,香港反對派已經在法律議題連環出招,意圖搶奪話語權,律政司司長一上任就授人口實,會否因而變成跛腳鴨,在涉及國家利益、尊嚴的法律議題上,立場變得不夠堅定?這是北京不能不思考的問題。
此外,上任律政司司長遺留下來的佔中搞手檢控工作,已經拖延了三年多,無論如何都必須在鄭若驊任內處理。到底鄭若驊會否因為僭建一事授人口實,當面對反對派的巨大壓力時,在檢控佔中搞手一事上畏首畏尾,採取和稀泥方法,縱容違法者呢?
開局第一步是重要的,但鄭若驊的第一步顯然已失敗,如何重建威信,並建立北京對其信任,就看鄭若驊能否將功補過,起訴一眾佔中搞手,挽回市民對法治的信心,大家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