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Kazuo Okada)被指在一五年時,擔任一間在港公司的董事期間違反責任和信託,促致該公司借出一億三千五百萬港元予其家族公司的「債仔」,以確保「債仔」能還款予岡田的家族公司和供他私人購買藝術品。該間公司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包括岡田和生以及其家族公司等共四名被告,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一方交代約一億二千萬港元款項的去向,以及賠償該公司的損失,並要求法庭頒令宣布岡田和生是以信託方式持有該些藝術品。
原告Tiger Resort Asia Limited,是日本上市公司環球娛樂集團在香港註冊的全資附屬公司。被告依次是岡田和生(下稱岡田)、岡田的家族公司Okada Holdings Limited、Li Jian和由Li Jian控制的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Goldluck Tech Limited。
入稟狀透露,次被告事發時是環球娛樂集團的大股東,岡田於一一年三月至今年六月出任原告的唯一董事。次被告於一四年借出一億三千五百萬港元予第三被告,該筆貸款要在卅六個月內歸還,岡田為確保第三被告能還款,於一五年三月期間促致原告借出一筆款額相約的無抵押兼免息貸款予第四被告,只是要第三被告作為擔保人。
第三被告償還了一億三千萬港元予次被告,岡田又把當中的五千六百八十萬港元存入他的個人銀行戶口,以供他購買藝術品。第四被告最終只是還了一千多萬港元給原告,仍欠原告約一億二千萬元。另外,岡田又從原告的銀行戶口支取一千六百萬元作為己用。蒙受損失的原告因此向四名被告興訟索償。
案件編號:HCA 301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