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23歲小提琴男導師涉狎9歲仔

【本報訊】年輕小提琴男導師游說九歲男童由琴行轉往他家「一對一」教琴時,在某一天內他涉嫌三度摸男童的下體,導師事後被捕,控以三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男童作供指,在只得三十分鐘的課堂中,有接近三分一時間遭案中廿三歲被告洪文韜非禮。被告更叮囑他切勿把事件告知他人,當「好似發夢咁」;惟男童遭性侵後不欲再上小提琴課,並向母親透露事件及報警。

囑「當發夢」 勿告訴他人

庭上昨日先播放九歲男童的錄影會面,他指稱在本年五月五日,到被告的大埔舊墟直街住所上課。期間,被告在房間內伸出右腳,要求男童坐上其大腿看樂譜期間,被告便用右手隔褲摸他下體兩至三分鐘。男童之後站立拉奏小提琴,被告重施故技再摸。至下課前,被告表示想看男童下體,並拉低他的短褲,看了幾秒後帶他到廁所。

在廁所內,男童按指示脫下短褲後,被告第三次摸他下體約三至四分鐘。被告事後囑咐男童「當發夢」,勿告訴他人。但男童表示不想再遭被告「整下體」,三天後把事件告知母親。

辯方盤問男童指,被告並沒有觸摸他的下體,又質疑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的男童面露笑容,有時更玩鏡頭,與一般遭性侵事主的心情不符。男童回應時強調確有遭被告侵犯,並解釋母親要他樂觀面對,故他才展露笑容。

案件編號:FLCC41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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