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人員被控貪污及紀律處分齊告上升,廉政公署今年首十一個月共檢控十一名公務員,較去年同期急升三成一,部分更是位高權重者;同期被廉署建議紀律處分的公務員則共有六十五人,也較去年同期急升三成三,大部分涉及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及未經批准貸款。另外,廉署接獲涉樓宇管理及建造業的貪污投訴均告上升。
廉政公署四個諮詢委員會昨匯報廉署過去一年工作,指今年首十一個月共接獲二千六百四十八宗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微跌百分之二,惟可追查投訴上升百分之七,案件的定罪率為百分之八十,涉一百卅一人,具名投訴為百分之七十四,較去年上升一個百分點,認為本港貪污情況有效受控。
其中,涉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共七百廿一宗,下跌百分之九,但可追查投訴上升百分之十五,今年有十一名公務員被廉署檢控,包括位高權重者。資料顯示,廉署今年曾檢控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吳偉漢,指他涉嫌受賄包庇娛樂場所;同年,路政署總工程監督也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廉署並建議向六十五名公務員作紀律處分,其中卅二人涉濫用職權,當中十五人違反公務員規則、八人不當使用職權、六人提供虛假資料、兩人沒有申報利益、一人不合法披露資料;此外,有十五人涉疏忽職守、八人未經批准貸款。廉署明年初為政治任命官員編製申報利益防貪指南,及為有督導責任的公務員提升誠信管理。
私營機構方面,廉署同期接獲一千七百六十一宗貪污投訴,較去年上升百分之二,其中樓宇管理升百分之四,達七百廿五宗,涉及管理的投訴佔六成一,維修佔三成九;建造業的貪污投訴上升三成四,達一百六十二宗,廉署將為新一輪樓宇更新大行動、公務工程材料及品質監控、機管局第三跑道等加強防貪工作。
對於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受UGL款項,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惠珠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稱涉特首的案件定必諮詢律政司意見。至於執行處署理首長丘樹春署任「一哥」近一年半,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表示,署任是為方便行政安排,沒有時限,委員會不參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