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洲盃外圍賽上月中上演香港主場對黎巴嫩,開賽前,演奏國歌期間再有球迷報以噓聲,亞洲足協就此裁決,判罰香港足總三千美元,即約二萬三千多港元。亞洲足協紀律委員會指出,香港隊賽事觸犯紀律及道德規條中有關觀眾不當的條文,需要在接獲通報三十日內繳交罰款,如果再犯,將會面臨更嚴重處分。今次事件已是累計犯規期限第二宗同類犯規。
資料顯示,十月亞洲盃外圍賽時,港足對陣馬來西亞一場,亦發生球迷噓國歌事件,亞洲足協已裁定有關行為違反球迷行為指引,當時已嚴重警告香港足總,並表明如果再犯就會重罰。
但上月十四日,仍是亞洲盃外圍賽,港足於香港大球場主場迎戰黎巴嫩,球迷進場時,已有約一百名球迷於公眾台西翼手持五星旗及區旗,當他們展示五星旗時,有人向他們發出噓聲。
其後,港足及黎巴嫩球員進入球場,大會播放《義勇軍進行曲》時,一批球迷再度發出噓聲,當中有人在播放國歌時並沒有肅立,另外更有人高舉不文手勢,在場有工作人員期間揮手示意這些球迷切勿做出上述行為,但不果,有球迷更在播放國歌時不斷叫喊「We are Hong Kong」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