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自取辱 港獨猖狂誰之過

繼十位大學校長罕有發出聯合聲明反港獨後,港府高官亦煞有介事擺出強硬姿態,表明絕不容忍港獨。諷刺的是,所謂的絕不容忍原來並無實際行動,更不是有法必依,追究到底。這就難怪港獨之火燒之不盡,吹之又生,根子正是出於當權者姑息養奸。

港府高官昨日回應校園港獨問題時,再次強調港獨挑戰國家主權,完全違反《基本法》,不能容忍和接受,絕無討論空間,亦不應以言論自由鑽空子宣揚港獨。然而不管說得多麼振振有詞,到頭來也是一副息事寧人的態度,只要求校方妥善處理,讓事情告一段落就算,不僅沒有後續行動,更沒有懲罰措施,對於冥頑不靈的年輕人來說,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讓人以為搞港獨完全沒有後果,徒令港獨氣燄更加囂張。

可以看到,這一波港獨亂象在大學校園已鬧了超過半個月,期間更發生冷血標語和辱罵內地生為「支那人」等事件,大學生愈來愈過火,愈來愈猖狂,大學管理層姑息縱容固然難辭其咎,而港府高官和稀泥的態度更是罪加一等。《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鼓吹港獨已遠超言論及學術自由範疇,打個譬喻,討論謀殺案的起因和懲罰是言論自由,鼓吹和教唆別人謀殺卻是犯罪,港獨問題正是同一道理,港府一味把頭埋在沙堆,拒絕正視散播港獨已屬違法,何異於變相鼓勵?上行下效之下,大學又豈會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年輕人又豈會知道自己大錯特錯?

維護《基本法》是港府責任,打擊港獨乃大是大非的問題,沒有絲毫轉圜餘地,儘管二十三條尚未立法,但不代表港府無法可依。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就有針對煽動行為的條文,即使有關法例存在灰色地帶,回歸後從未被引用,但不代表不可作出適量修改。明知有人藉法律漏洞鑽空子而不去堵塞,就是失職;一再放縱學生挑戰國家主權,測試法律底線,就是失德,港府失職失德,任由港獨歪風在社會如病毒蔓延,北京還如何理直氣壯打擊其他分裂勢力?這不是陷中央於不義是甚麼?

港獨由數年前的癡人說夢到今天的風風火火,隱隱然有變成另一場比旺角暴亂以至佔中更大規模的奪權行動之勢,並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港府長期投鼠忌器惹的禍。眾所周知,港獨脫胎自佔領之亂,而佔中背後有外部勢力操縱,幕後黑手就是覷準港府「懼洋症」深入骨髓,挾洋自重,狐假虎威,終令港獨之火一發不可收拾。這就解釋了律政司為何遲遲不將佔中黑手繩之以法,甚至以「證據太多」作擋箭牌糊弄公眾,更解釋了為何反對派明知港獨違法違憲仍有恃無恐。

樹欲靜而風不止。反華勢力並未隨着佔中失敗而偃旗息鼓,而是伺機反撲,港獨正是這種政治角力之下的產物。年輕人入世未深,淪為政治棋子而不自知,但港府及大學高層豈可聽之任之?香港自詡法治之區,港府繼續有法不執,大學繼續效婦人之仁,如果說有朝一日連小學以至幼稚園都淪為反中亂港的播獨場,絕非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