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換肝的好媽媽鄧桂思留醫四個多月後不敵病魔與世長辭,令人惋惜,令人神傷。特首林鄭月娥煞有介事聲稱「事件不會過去了就算」,擺出撥亂反正的決心。問題是,類似官腔耳熟能詳,醫療事故卻依然不絕如縷,高官廉價的表演顯然無助粉飾不堪的事實。
鄧桂思因為肝衰竭於今年四月入住瑪麗醫院,經過兩次肝臟移植手術,病情一直沒有起色,延至昨日終告不治。林鄭月娥表示已責成食衞局作出跟進,包括增強公院醫療謹慎程度,檢視前線醫生是否承受很大壓力,以及檢視社會對捐肝年齡的看法等。看似面面俱到,其實不過老調重彈,捐肝年齡問題早在前朝已着手諮詢,而前線醫生承受壓力與否,更跟謹慎程度並無必然關係,醫療專業涉及人命,連小學生都知必須慎之又慎,可見所謂的檢視若不是走過場,就是為醫療失誤找藉口。
事實上,沒有人會懷疑瑪麗醫院盡心救治鄧桂思的心意,更無人不感動於無私捐肝女文員的大愛精神,鄧桂思之所以不幸死亡,問題在於之前聯合醫院的人為疏忽及隱瞞不報。眾所周知,鄧桂思不是無緣無故肝衰竭的,而是聯合醫院兩名資深腎科醫生無視鄧為乙肝帶菌者,在她求醫時開漏保護藥物,而聯合醫院發現出錯後,不是按規定呈報醫管局和通報家屬,反而秘而不宣,要不是家屬主動揭發,事件不知還要瞞多久。事後聯合醫院及醫管局例牌成立專家小組進行調查,承認兩名涉事醫生「警覺性不足」,但又不忘補鑊指醫生工作壓力大,報告的誠意有多少,不問可知,如今又例牌將皮球踢給死因庭,不難預料最後又是裁定「死於不幸」,最終又是無人問責,「圓滿」收場。
可以看到,鄧桂思固然死於醫生職業操守低下,但調查及監督機制淪為表面文章,同樣是害死病人的主要原因。每有事故發生,官僚按程序走一遍就當交差,整個機制完全沒有罰則,醫院和醫生犯錯毫無成本,結果錯完又錯,無助解決問題。單是所謂的醫療事故二十四小時通報機制,醫管局十年前已經制訂,但有關機制完全沒有約束力,即使醫院不通報也不會受罰,甚至連口頭警告都沒有。而醫生疏忽大意醫死人,別說醫管局不會問責,即使交到醫委會裁決,也往往因為醫醫相護的傳統而獲放生。儘管民意強烈要求改革醫委會,然而醫界一句「專業自主」堅決反對,結果改革又是跪低收場。更不堪的是,醫界連輿論監督也接受不了,動輒扣上製造醫患對立的帽子,醫生彷彿神聖不可侵犯,病人只能信不能問,試問在這種高高在上的心態面前,醫生犯錯又豈會吸取教訓?
汝不殺伯仁,伯仁因汝而死。每宗醫療事故都不是偶然,每個受害者都是無辜的犧牲品,這些年,當局成立的專家小組、撰寫的調查報告還少嗎?然而醫療事故有減少過嗎?醫療質素有改善過嗎?當局再不徹底改革整個醫療制度,讓醫界接受有效監督,醫療悲劇永遠都有下一次,鄧桂思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