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瞞破產申貸 消防欺詐表證成

【本報訊】加入消防處逾廿年的消防員,涉嫌三年前向財務公司隱瞞已破產,藉此成功申請一萬五千元貸款,他事後被控一項欺詐罪,他不認罪,昨在觀塘法院受審。辯方指被告申請時未有隱瞞,更向財務公司女職員出示破產令。不過,職員否認,強調若得知申請人已破產,會斷然拒絕其申請。被告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四十五歲被告溫家俊於二○一三年七月入稟法庭申請破產,同年十一月被頒令破產。於一四年一月廿八日,涉案公司城投中國理財有限公司(案發時名為加盛信貸有限公司)批准被告的借貸申請,在扣除利息後,被告翌日從涉案公司取得一張一萬四千九百多元的支票。

案發時在該公司任職副信貸經理的證人袁玉珍供稱,由於處理的申請眾多,故對被告的申請個案並無印象,但她強調,在處理每宗申請時,都會向申請人查問,對方是否正申請破產或處於破產期,並向申請人問至少兩次。

稱曾向職員出示破產令

辯方則指,被告在申請借貸時,已透過電話表示自己已破產,但指袁回應道:「唔緊要,你上嚟先(涉案公司辦公室)啦!」而被告與袁見面時出示破產令,又指破產屬公開資料,可供公眾查閱,因此,「呃你哋公司都無用」,而袁看罷破產令後表明:「無問題。」

案件編號:KTCC 6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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