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城管蝦蝦霸霸,經常暴力執法,早就有口皆悲,之不過講到也文也武,欺凌弱小咯喎,有「港版城管」之稱嘅食環署職員,一啲都唔輸蝕o架。
呢,一名七旬外判女清潔工尋日工作時見地面污糟咗,用清水沖走,咁啱被路過嘅食環署職員發現並票控,當時婆婆驚到當場大哭求饒,又話會清洗現場,點知對方不為所動,仲報警求助,結果擾攘一輪後牛肉乾照開,一千五百元照罰。
七十幾歲人仲要出嚟打工,點講都令人同情,況且倒水又唔係殺人放火,可唔可以畀次機會,下不為例吖?正如有網民話齋,阿婆搵幾耐先搵到千五銀,咁罰法認真冇陰功;有網民甚至發起集資協助阿婆交罰款,「港版城管」民憤之大,可見一斑。
成日話法律不外乎人情,到底兩者之間應該點平衡?有個發生喺印尼嘅故事係咁嘅,一名老婦因為屋企太窮偷木薯食被告上法庭,罪成罰款。喺呢個時候,法官自掏腰包幫助老婦,又要求在場人士幫老婦繳交「罰款」,因為社會上竟然有人因為捱餓而鋌而走險,所有人都難辭其咎。
當然喇,同呢班「港版城管」講大道理,等於對牛彈琴。佢哋欺老凌弱,案底早就厚過電話簿。之前有位善心伯伯喺沙田免費幫人修理單車,食環署一度要拉要鎖,結果都係因為群眾壓力至作罷。至於幾年前接連發生小販被追捕期間畀車撞傷甚至跳河浸死事件,更加引發天怒人怨。
可能有人會話,法不容情,違法就係違法,點可以差別對待o架!呢個就係問題重點嘞。大家有眼見,食環署職員對住弱勢群體就話鐵面無私,有法必依啫,一遇着惡人立刻變鵪鶉,粒聲都唔敢出。同樣係小販阻街,老弱傷殘嘅追到氣咳,雕龍雕鳳嘅任擺唔嬲。部分食肆夜晚好似攞正牌咁,將啲枱擺通街,以至廣告易拉架搞到途人「寸步難行」,幾時見過食環署執法?你話嘞,呢啲唔係欺軟怕硬,選擇性執法又係乜?
話時話,執法欺軟怕硬、雙重標準絕對唔係食環署嘅專利。佔領之亂收皮超過兩年,被捉嘅都係啲魚毛蝦蟹,幕後金主及搞手至今毛都唔見少一條,特別係嗰啲有外部勢力撐腰嘅,當局更加好似食環見紋身漢咁,即時龜縮。至於自發向漢奸潑穢物嘅俠義之士,只因無權無勢,結果被拉人封艇。又好似警方咁,老屈智障人士就叻,打擊假難民犯罪集團又唔見咁積極,試問公平正義何在!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冇屍骸,呢個就係今日香港嘅寫照。成個社會黑白顛倒,是非錯亂,家陣知點解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