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陷阱不勝防 皆因港府無靈魂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美容成為一種時尚,人人趨之若鶩,可惜樹大有枯枝,隨着美容院遍地開花,陷阱愈來愈多,消費者稍一不慎,隨時誤入謀人寺,損失金錢事小,分分鐘連命都冇埋。

唔係誇張o架,今年首四個月咋,消委會已收到近四百宗針對美容中心嘅投訴,超過去年嘅一半,多數涉及威脅式銷售,其中七十幾宗係關於高能量光學及入侵性美容嘅投訴。健身中心嘅投訴亦唔少,繼早前消委會點名譴責一間健身中心以威嚇及誤導等手法強迫消費者購買會籍及私人教練課堂後,過去一個多星期再收到三十宗涉及該公司嘅投訴,部分涉案金額高達二十萬元添。

講到美容及健身中心嘅不良銷售手法,其實早就見怪不怪。日前之嘛,有美容院被踢爆專門以廉價療程「釣客」,然後趁女顧客更衣半裸或包住浴袍期間硬銷其他貴價服務,如果拒絕就唔開始療程,簡直同勒索冇分別。最離譜嘅係,有健身中心為咗硬銷昂貴會籍及健身課程,威逼利誘,又呃又氹,將顧客反鎖房間嘅有之,強迫碌卡過數嘅又有之,甚至連精神病患者都唔放過,你話係咪無良吖。

講到底,美容及健身中心之所以淪為不良銷售重災區,令消費者防不勝防,皆因港府闊佬懶理,放任自流。消委會係咁講嘅,現時雖有商品說明條例監管業界,但舉證困難,執法不易,建議當局對美容及健身等行業設立合約冷靜期,為消費者提供更大保障喎。

係人都知,美容及健身行業多數採取預繳式消費,部分不良業界飛擒大咬不特止,而且經常威逼消費者簽約,如果設立合約冷靜期,消費者可以喺特定時限內退款,就唔會有咁多糾紛喇。其實,隨着各種消費陷阱愈來愈多,社會要求設立合約冷靜期嘅呼聲此起彼落,可惜當局做啲唔做啲,只為電訊及金融等行業立法,對美容及健身行業就放任自流,搞到亂象叢生,愈來愈多消費者受騙。香港由購物天堂淪為劏客之都,不良業界固然應受到譴責及懲罰,咁港府助紂為虐又該當何罪呢?

事實證明,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香港話就話有商品說明條例打擊不良銷售手法,弊在有姿勢冇實際,對美容及健身行業根本形同虛設。功夫茶諗極都唔明,規管美容及健身行業唔係咁難啫,設立合約冷靜期更係舉手之勞,點解當局拖拖拉拉呢?唔通真係要再搞出人命,至肯做嘢?有人話港府無知無覺無靈魂,真係冇講錯o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