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全民退休保障,只是一句空口號,而不是一套完整的政策概念,因為提出拉布的議員,所提出只是這樣一種訴求,但正如本欄日前的分析,政府不是沒有針對退休的政策,退休是過去幾十年一直在社會有廣泛討論的政策議題,也請過外國專家來港研究獻策,左傾右傾,結果在二○○○年底推出強制性公積金的計劃,強制十八歲到六十五歲的就業人士成立基金作退休之用。所以理論上,在二○○○年推出強積金政策時,香港已經有了定論,就是以強積金作為市民退休的主力。
強積金的形式並非完美,也有許多局限,最簡單的缺點,就是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並不受到保障,而就算有參與的市民,其供款亦未必完全足夠支付其退休開支。
至於年紀較長的市民,參與強積金的日子較短,其供款的數額相對也較少,應付退休生活的能力也較差;儘管有這些缺點,但對退休金的討論,當年已經有了一個結論,而不是懸而未決。
除了強積金外,市民自己仍然要有其他的安排,例如自己的儲蓄和投資、子女供養也是其中一項重點,自己積蓄不多,子女又無力供養,當強積金用完之後,政府就當上最後的守門員,經濟情況最差的可以申請綜援,生果金可以發揮一定的紓緩作用,今年推出的長者特別生活津貼也發揮進一步支援的角色。
以上的措施,加起來就是香港的退休政策,完不完美?不完美,但有沒有作用?有作用,一句全民退休空口號,究竟是把現制度推倒重來,還是修修補補,都是可以傾,但跟預算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