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病態議員 病態議會

有建制派功能界別立法會議員的財務委員會出席率只得百分之十五。財務委員會審批政府要求的撥款,包括經常性營運開支,以及各項基建的資本性投資等。大部分時間不出席財務委員會會議,表示議員對政府撥款要求沒有意見,也許他相信已有足夠建制派議員在席,當政府的橡皮圖章,所以少他一個未為少。

至於他出席的百分之十五會議,有沒有發言,有沒有投票,可查證會議記錄。但最大可能是有項目未獲足夠票數通過,應政府邀請「捱義氣」出席,以湊夠票數。

此議員並無發揮監察政府撥款要求的重要功能,最明顯不過。不但如此,他對訂定立法會議程的內務委員會亦興趣頗低,出席率只得百分之三十二。連立法會審議甚麼都不關心的議員,霸佔議席為了甚麼?可能是為了保障所屬界別利益吧!

但亦不見得。有一個關乎業界切身利益的法案小組,此議員亦只出席了七次會議的其中一次。可能,他業界的利益可以透過閉門與政府「傾掂數」,所以毋須開會,更毋須公開挑戰政府,他要做的可能就只是在關鍵時刻投票幫政府過關而已。

如此議員可一而再連任,與機構投票制度不無關係。只要控制大部分有投票權的屬會,當選便不成問題。控制屬會關鍵可能包括兩方面,一是資源分配,順者優先,二是「西環」幕後發功。界別的事業愈倚賴內地資源,後者影響愈大。至於前者,香港始終是開放社會,縱然優待部分屬會,亦不可能太過着迹。功能界別議員病態表現的底因,不少與上述極端例子類同,分別只是程度而已。近半立法會議員表現病態,立法會長期病重是意料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