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上周五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要求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簽署聲明,表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昨表示,有關簽署安排或會影響短期合約的僱員,不論僱員和求職者,或會擔心言論遭掣肘,未必願意簽署,相信難以吸引求職者。
梁籌庭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港府若要求工作逾一年的僱員簽署聲明,其決定無可厚非;但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是臨時合約員工,合約只有3個月至半年長,他們可能擔心面對更多掣肘而拒簽。現時臨時合約員工約有兩萬人,某些工種如涉及疫情的雜務工作、臨時救生員等,可臨時提出請辭,加上若有關職位缺少人手,可能會對服務造成影響。他認為有關安排下,難以對求職者有吸引力,除非提高工資。
公務員事務局上周指,該批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需要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並需要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3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準非公務員受聘人必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
發言人續指,如有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反映該僱員拒絕遵守《港區國安法》第6條,並拒絕確認、接納和履行《基本法》訂明的公務人員責任,對恪守政府僱員核心價值缺乏承擔。局方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展開行動,考慮按照僱傭合約的相關條款終止聘用該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過程中有關僱員會有機會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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