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假新聞

新聞報道的作用是給社會提供多角度和平衡視野來了解現實。現實當然有主觀偏差,但報道者至少要尊重現實。一是不能用手段捏造現實;二是可以有剪輯,但剪輯不能有故意預設的影像效果;三是盡可能提供不同主張,不同角度對現實的解釋。

根本的一條原則是記者可以有個人的政治立場,但報道要盡量減少個人政治立場所帶來的偏差,即使與個人政治立場相違也要把不同的現實報道出來。換言之,記者在報道中不能政治立場先行,否則的話,這不是新聞報道,而是政治宣傳。更重要的是,記者不應介入事件之中,變成報道事件中的主角,並以此來改變報道的性質,記者本身只應旁觀和記錄。

我不知道香港新聞界訓練記者的方法和原則是否如上述這樣,但從近月的示威暴動中卻可看到,在事發現場掛上記者證的部分記者們,其報道手法與上述原則大相違背。

一是這些記者似乎都是示威暴動的成員,他們報道的角度只從示威和暴動者出發,只說肯定示威者和替暴動辯護的話,並沒有報道警察和一般不示威不暴動者的角度,變成了示威暴動御用的文宣工作者。

二是相關記者在現場或事後報道只是質疑警察,要求警察交代,沒有質疑暴動者的暴行,甚至把報道集中於警察的行動,並評之為過度用武,卻盡量迴避暴民的暴行,實質是替其掩飾。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也是厚此薄彼的扭曲新聞的現實。

三是記者們聚集在暴動者與警察之間,人數眾多,實質上是阻礙警察行動,替暴民作人肉屏障。國際上就算是戰地記者都是站在衝突的背後,很少會站在衝突的中間。香港不少記者都應受過美式戰地記者的訓練,不會不懂。若有衝突導致記者受傷,他們卻把責任推諉警察,不去責怪暴民,也不問為甚麼自己要站在警察與暴民衝突中間。

四是記者應不只是作現場採訪,也應作深入的調查報道。今次香港的記者大多站在前線,卻少有作深入調查報道。例如為甚麼示威會變成暴動、哪些人帶頭發起暴動、有否組織介入、暴動中所用的武器怎樣逐步升級、黑衣人的先頭部隊怎樣產生、立法會與區議會的議員和所屬政黨怎樣介入等等。這都應該是新聞報道所關心之處,而不單只執着於警察有否公開佩戴委任證、催淚彈是否過期等枝節。

今次事件,報道的媒體奇多,海內外均有,且有不少屬網台等所謂新媒體,但從事者或良莠不齊,甚至有不少人本身便可能是示威者和暴動者。暴動者經常強調文宣工作,或許是這麼多假新聞充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