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預謀犯案 判監三年
事後被捕的女公關早前在區院裁定搶劫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斥責她早有預謀,將她判監三年。
泰裔被告李淑冰(廿三歲)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二日凌晨,在沙田廣場地下搶劫男事主葉玉強(廿五歲)。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自被捕後還押至今,在羈押期間誕下一名兒子,另外她亦育有三名子女,是一名盡責的母親。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早有預謀犯案,事前用手機發短訊通知同黨夥同犯案,期間用雨傘扑事主頭部,事主反抗糾纏期間,更遭自己的斜揹袋肩帶勒頸而暈倒,險些造成人命傷亡,因此案情嚴重,必須判重囚以懲。
案件編號:DCCC 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