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霸地知多少 包庇縱容何時了

香港自詡法治之區,實際上法律面前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前高官及富商被揭霸佔及僭建官地三十年,當局竟然一直熟視無睹,有法不依,直到傳媒踢爆才急急補鑊,昨日派人前往清拆並釘上「政府土地不准非法霸佔」的標語牌,簡直諷刺之極。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及多名富商涉嫌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在大潭灣東丫背村霸佔官地,將寮屋改建成八座豪華獨立屋,並大肆加建花園、玻璃屋和私家碼頭,總樓面面積膨脹至近九萬平方呎,涉及土地價值高達二十七億港元,期間更一直沒有繳交地租及差餉。事件被踢爆後全城嘩然,香港房屋問題積重難返,這邊廂無殼蝸牛望樓興嘆,港府一直悲嘆「地從何來」,那邊廂權貴競相霸地僭建,甚至霸足三十年官地都無人過問,怎能不激起民憤。

眼看紙包不住火,地政總署署長不得不承認早已知悉上址的非法霸地情況,聲言會檢討為何一直沒有跟進和執法;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亦忙不迭補鑊,強調當局執法一視同仁;而申訴專員公署及廉政公署則擺出為民請命姿態,前者聲稱關注事件,後者指如涉及貪污必展開調查。但不管當局說得如何煞有介事,都是事後孔明而已。

人們看見的是,有關土地被人長期霸佔,當局在知情下依然隻眼開、隻眼閉,直到傳媒揭發,瞞無可瞞,拖無可拖,才裝模作樣展開執法行動。昨日飭令停止佔用官地通知書已經到期,有關僭建物依然如故,涉事業主不知所終,當局只好派人拆除所有僭建物,但即使全部清拆,也無法恢復當初的原貌。不可不知,根據本港法律,只要無間斷霸佔官地六十年,霸地者便可提出逆權侵佔,今次若非傳媒撞破其「好事」,若干年後官地被逆權侵佔,變成官商的囊中物,並非不可能之事。

可以說,沒有當局的包庇縱容,就沒有不法官商的有恃無恐。寮屋登記制度源於上世紀中期,當時人口激增,社會普遍貧窮,不少人被迫在山頭搭建陋屋棲身。隨着居住環境改善,港英政府在八十年代透過全港普查登記,凍結寮屋,逐步清拆。寮屋屬於臨時性質,絕非可以放在市場圖利的地產項目,然而當年的窮人恩物,如今竟成為權貴樂園,地政總署無能失職應負起主要責任。另一方面,有關海灘早被列入保護範圍,竟然被人私建碼頭,規劃署不聞不問同樣難辭其咎。

上樑不正下樑歪。審計署數年前已開火炮轟地政總署對霸佔官地和僭建者愛理不理,時至今日情況依舊,原因就是有資格霸佔官地和僭建的人大都非富則貴,君不見,前特首曾蔭權、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等高官均捲入僭建醜聞。在官官相護、官商勾結的「傳統」下,有關問題怎能不變本加厲?

紀綱一廢,何事不生,昨日有一隻巨型烏龜從開始被清拆的涉事豪宅慢條斯理爬出來,簡直就是港府官僚執法歎慢板的形象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