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屢搖稚子致嘔 菲漢囚16月

【本報訊】卅三歲菲籍無業漢,不滿歲半兒子哭鬧不止,將兒子多次搖晃至嘔吐大作,令兒子視網膜流血、腦部缺血和後腦骨折,日前於區院承認虐兒罪,因兒子康復進度良好,昨獲輕囚十六個月。法官表示了解父母照顧子女壓力,但強調這是父母應負的責任。

菲籍被告Alconaba John Rodney N,承認於去年十月至本年一月廿日在油麻地德興街單位內虐待當時不足十九個月大的事主。

庭上頻嗌爸爸 母攜走

事主昨亦有到庭,在聆訊時更到處奔跑表現活潑,更一度走到犯人欄前,不停大叫「爸爸」和想摸被告。法官終因為事主「太嘈」,要被告妻子帶他出法庭外。

辯方強調男嬰在事件中造成的視力問題,將可透過訓練來改善,被告妻子原已攜子返回菲律賓,但幾星期前返港,並每星期帶兒子往探被告監,她目前最希望跟被告重組家庭,而這亦是被告的願望。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多月來重複向兒子施襲,顯然並非單一事件亦非一時衝動,故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DCCC 2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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