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冧閘攞命 承辦商二判各罰三萬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轄下紅磡紅菱街庇護工場去年五月發生鐵閘壓死外判清潔女工,負責肇事鐵閘維修合約的承辦商和二判商經審訊後,昨日均被九龍城法院裁定各一項「沒有確保作業裝置獲得保養」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三萬元。

首被告煥利建築有限公司,沒有同類的案底,是建築署的保養合約承辦商。次被告勇佳有限公司,無案底,是首被告的次承判商。次被告僱用的維修工人譚展榮,於案發前半年維修事發的鐵閘門鉸。

修葺未達安全標準

裁判官指,譚應先行評估維修的範圍是否屬小型工程,再向公司匯報作安排,譚的維修工序未達應有的安全水平,資歷又不足,沒有詳細了解鐵閘倒下的原因便施工。即使資源不足、繁重工作及初次接手等理由,不可以令安全標準下降。

裁判官裁定,修葺工程應達至安全標準,才是完成應有的責任,即使工場已簽收滿意、建築署確認曾檢查鐵閘,也未解除應有責任。兩名被告未能確保裝置達安全標準,便裁定兩被告罪成。

案情指,肇事鐵閘重五百七十磅,已使用了十六年,曾甩鉸數次。譚於○八年十一月廿五日,曾接到緊急維修通知,維修該鐵閘。去年五月,鐵閘突然塌下,壓死四十二歲女死者林中偉。

另外,建築署昨亦公布今次意外的調查報告,指鐵閘頂四個門栓有兩個不知所終,而若四個門栓都齊全,鐵閘便不會墜下。該署表示,意外發生後已提高抽查高危維修項目的百分比,由百分之十五倍增至百分之三十。

建築署昨將調查報告上載該署網頁www.archsd.gov.hk。建築署表示,對於鐵閘墜下導致林女士去世深表難過,該署在調查報告內提出各項持續改善政府樓宇安全和小型維修項目的建議,已獲死因裁判官接納,一系列措施已落實執行。

案件編號:KCS36874-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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