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獨留三幼童 夫婦認虐兒

【本報訊】年輕夫婦早前雙雙離港,留下三名年僅一歲至九歲的子女在家,學校教師發現涉事家庭的子女無故曠課,派社工上門家訪揭發事件,該對年輕夫婦各被控一項虐兒罪,兩人昨在沙田法院認罪。懷孕九個月的女被告哭稱會悔改,男被告則不語。裁判官指若非女被告將臨盆便下令將二人還押。

大肚女被告稱悔改

裁判官昨聽畢案情後不禁皺眉,斥責兩名被告:「點做人父母?」男被告低頭不語,懷孕的女被告則哭稱會悔改。裁判官考慮求情後指會先替兩人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兩人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外出,下月十六日判刑。報稱裝修工人的卅歲男被告黃永棠與報稱家庭主婦的卅二歲女被告劉顏英,各被控一項虐兒罪,即今年九月廿八日至廿九日期間,在沙田禾輋邨的住所內,故意虐待或忽略三名分別九歲和廿個月大女兒,以及七歲大的兒子,導致三人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案情指兩名被告與三名子女同住涉案單位,今年九月廿八日晚上七時半,男被告離家往內地,女被告疑男被告往尋歡而不快,其後往澳門「散心」,留下三子女在家無人照顧。男被告在廿九日凌晨二時回家,見女被告正身在澳門,遂在早上七時許再度離家往澳門找女被告,再次遺留三名子女在家不顧。同日早上十一時半,學校發現被告長女及次子無故曠課,通知社工跟進,社工同日進行家訪,發現三名幼童被獨留在家,其中長女及次子均指很肚餓,幼女則不停哭泣,社工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STCC 634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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