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 十七名上訴人連同其他競投人士得悉食環署所定的底價,其後協議好在競投時不會出價競爭。
04年 圍內競投當日,有三十六人出席,包括十七名上訴人,他們競投四十個熟食檔,但無人出價,結果全部以底價成交。
07年 十七名上訴人及另外兩名租戶被控串謀詐騙食環署,其中一人認罪及轉作控方證人。
08年 十九名被控人士全部罪名成立,被粉嶺法院判監六個月至十二個月不等,否認控罪的十八人提出上訴。
10年 其中一名上訴人士在上訴前已去世,上訴庭裁定餘下的十七名上訴人全部上訴得直,撤銷他們定罪和刑罰。
10年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維持上訴庭撤銷定罪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