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藥駕不合格扣車牌

為加強打擊日趨嚴重的毒後及藥後駕駛,政府建議修例授權警方若發現司機在行為反應測試中不合格,可扣起涉事司機的駕駛執照廿四小時。當局又建議,除醫院外,可於警署內為涉嫌毒駕的司機抽取血液樣本,及盡快引入快速口腔液測試,加快驗毒流程。當局預計最快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十個月,涉及毒後或藥後駕駛的拘捕個案已達六十七宗,分別較○八年及○九年的四宗及十一宗急劇倍增。

政府發言人表示,最近完成的打擊藥駕公眾諮詢,共收到七十份意見書,大部分贊成港府修例對K仔、冰毒、海洛英、可卡因、大麻及搖頭丸六種毒品「零容忍」,只要司機被驗出曾經吸食上述毒品,即會被檢控。

至於一般藥駕行為,修訂條例草案仍會訂明駕車時駕駛能力因服藥受影響或受損,即屬犯罪,但會加入免責辯護條款。

為配合修例,政府建議賦予警方權力在有合理懷疑下,要求涉及交通意外或駕車如「舞龍」的司機接受五分鐘辨識測試,之後可再把司機帶署,接受包括行直線、單腳企等約歷時廿分鐘行為反應測試,若司機未能通過會被扣起車牌廿四小時,確保司機獲釋後能安全駕駛。此外,司機若於行為測試不合格,會被安排到醫院或在警署抽血,作進一步化驗確認。

工會憂加重職業司機壓力

對於不少運輸業界擔心修例會對職業司機構成壓力,甚至有病也不敢服藥,政府發言人解釋,即使行為反應測試「肥佬」,仍會以血液測試結果為最終依歸。若得到社會接納,扣起車牌廿四小時的做法可能擴大至酒後駕駛。

由開始做辨認測試,至帶司機返警署作行為反應測試,約需時一小時至一個半小時,為加快流程,港府正研究盡快引入快速口腔液測試,測試僅需時約五至十分鐘。發言人表示,正物色一種可同時間驗出上述六種毒品的儀器,作為日後快速口腔液測試之用,取代行為反應測試,但目前市面上並無該單一儀器,正聯絡儀器供應商解決,「(儀器)可檢驗到幾多種(毒品),我哋都會做住先。」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當局始終未能清晰交代哪些藥物列入一般藥駕罪行範圍內,而藥駕罰則與醉駕相同,擔心會加重駕駛者特別是職業司機的精神壓力。

涉嫌毒駕或藥駕的測試內容

測試方法 測試內容

辨識測試 警務人員會問司機一些簡單問題,並要求司機同時做一些動作,如報上姓名及出示駕駛執照,從司機反應和徵狀評估他有否受藥物影響

五項行為反應測試 1.檢查瞳孔大小及對光線反應

2.頭向後仰並閉目,司機會被要求估計多久為三十秒

3.司機須以腳跟對腳尖站立,再沿直線前行九步,再按指示轉身行九步

4.單腳站立測試,並大聲數數目

5.閉目以手指觸摸鼻尖

抽血或尿液樣本 作進一步化驗分析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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