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為過濾敏感資料問題與中國政府鬧翻,問題主要出在中國言論自由的尺度,從來都是具體到每個個案都是由宣傳部門高官來確定的。
谷歌沒有可以依循的準則,依據憲法甚麼都沒問題,依據高官的指示,隨時都有問題。這是兩國政治文化上的差異造成的,中國政府認為理所當然,美國人認為無法照辦。
「兩會」期間中宣部有一個通知發到各傳媒,指定一些不可報道的內容,試錄其中部分:關於選舉法的新聞只能用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稿件;關於官員財產通報的新聞不能報道;廣西煙草局長性愛日記不報道;海南毒豇豆事件不報道;西單圖書大廈員工砍死經理不推薦;「兩會」期間上訪新聞不炒作不推薦;艾未未等藝術家絕食事件不報道;邯鄲一次提拔八十九名幹部不報道;某看守所囚犯睡覺死不報道;內蒙古開豪華車女檢查官辭職後官復原職不報道;李長江、孟學農重回「兩會」的新聞不報道。如此等等。
以這樣的標準讓谷歌去遵守,即使谷歌想遵守,也是很高難度的一件事。何為有害資訊,不必說兩國文化上理解大異其趣,即使是中國人自己,也是各有各的說法。以色情來說,普通人與道德衞士看法就不同,藝術與色情之分野向來也爭論不停,要管制只有讓高官說了算,但高官說的就是真理嗎?
谷歌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問題是,所謂中國法律很多只是長官意志,麻煩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