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5-09年間,食環署員工平均請病假日數,超出整體公務員的平均請病假水平,2007年的請病假日更較整體公務員平均請病假水平高78.5%;審計署又就09年食環署轄下19個分區辦事處的病假作分析,發現總計6400名員工,共請病假65000日,平均每人10.16天病假,較同年食環署整體員工平均請病假水平的9.22日更高。
2 未能識別經常放取病假或離開工作崗位個案,09-10年未有向至少10宗病假高於水平的個案採取行動。
3 至少12宗持久病假個案,食環署未有按規定要求醫管局委派醫事委員會研究。
4 04年7月已引入電子假期系統,但至今僅25%員工使用,容易導致假期未被記錄。
5 近5%例假申請在假期開始後才提交,187宗更在假期開始後10日或以上提交;審計署又審查於2010年3月31日仍尚待處理的假期申請,發現有14份申請在提交逾20天仍未處理,當中更有4份申請提交了5年仍未處理。
6 23個假期檔案室中,有3個竟完全沒有核查假期記錄、6個在抽查的三個年度裏,有一或兩個年度無核查。但按指引,部門應每三個月核查一次電子假期系統內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