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在三年前涉嫌使用假信用卡而遭收押在荔枝角羈留所期間,突然哮喘病發,送院搶救後不治,疑犯家屬認為懲教署在事件中有疏忽之嫌,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懲教署索取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陳嘉敏是死者岑仲威(廿七歲)的遺孀,她以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懲教署。入稟狀指死者於○七年七月廿日,在荔枝角羈留所收押期間去世,原告認為被告當中疑有疏忽因而要求賠償。
據資料指該次事件去年曾展開死因研訊,庭上透露死者早年於華仁中學畢業,之後任職家具售貨員,自小患有哮喘,○七年五月涉用假卡案被收押。當時他一名倉友供稱,死者去世前出現氣促症狀,曾按鐘向懲教人員索取藥物,至一小時多後始獲藥物,但懲教署人員則供稱死者求助半小時已獲送藥。惟死者服藥後未見好轉最後送院治理,死因庭當時裁定他死於自然。
案件編號:HCPI 3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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