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嘉敏是死者岑仲威(廿七歲)的遺孀,她以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懲教署。入稟狀指死者於○七年七月廿日,在荔枝角羈留所收押期間去世,原告認為被告當中疑有疏忽因而要求賠償。
夫患哮喘 涉用假卡
據資料指該次事件去年曾展開死因研訊,庭上透露死者早年於華仁中學畢業,之後任職家具售貨員,自小患有哮喘,○七年五月涉用假卡案被收押。當時他一名倉友供稱,死者去世前出現氣促症狀,曾按鐘向懲教人員索取藥物,至一小時多後始獲藥物,但懲教署人員則供稱死者求助半小時已獲送藥。惟死者服藥後未見好轉最後送院治理,死因庭當時裁定他死於自然。
案件編號:HCPI 35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