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為另一個遭審計署炮轟管理假期不善的部門,審計報告揭示,警務處假期記錄系統及當值表編製系統為兩套無界面連接系統,導致處理假期申請效率低之餘,若輸入有錯也無法靠系統自動核對,○七年十月至今年五月就有超過一千次假期未經記錄或錯誤紀錄個案,而警務人員請假考試竟有不同待遇,有人只准放兩個半天假應考,卻有人可請足兩日假應試,審計署促請警務處檢討有關安排。
警務處目前使用假期記錄記錄各類假期,並以當值表編製系統編排及記錄紀律人員值勤職務,但審計署發現假期記錄系統及當值表編製系統是兩套無界面連接系統,因此無法就兩套系統假期記錄核對,識別無記錄或錯誤紀錄的假期。
審計署分析警務處○七年十月至去年二月,及去年二月至今年五月兩個內部審核周期報告後發現,在上述三十二個月內,警務處有一千多次假期未經記錄或錯誤紀錄個案,未經記錄假期日數多達一千一百日。有個案顯示,有一百五十四日未經記錄假期由七十二人於一年內領取,審計署批評指,警務處人員放取全薪例假而未被記錄,會導致他們的例假積存餘數沒有減少,政府庫房因而有財政損失。
另外,審計署在審查警務處十宗分娩假申請個案中,有四宗在申請假期時有延誤,雖然提交申請全在預產期前,卻有兩宗個案較規定申請日遲一個月至個半月,而審計署亦發現警務人員請假進修考試時,有人只准放兩個半天假應考,卻有人可請足兩日假應試,審計署指有關安排可能不符合規定,警務處要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