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對施行強積金的建議

強積金七宗罪

罪狀一:對沖機制蠶食退休保障

罪狀二:打擊拖欠供款不力

罪狀三:僱主清盤一無所有

罪狀四:受託人漏報無王管

罪狀五:帳戶管理難查閱難

罪狀六:收取管理費欠透明

罪狀七:公積金漏洞無人理

工聯會16項建議

1.廢除強積金對沖機制

2.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3.主動巡查比率增至60%

4.設立僱主黑名單制度

5.禁止違法僱主投標政府及公務工程5年

6.訂立判刑指引及定額罰款

7.強積金補償基金向工人墊支被拖欠的供款

8.受託人必須通知被拖欠供款僱員

9.訂立處分受託人的規例

10.規管受託人行政程序、手續及所需時間

11.建立紅簿仔查閱制度

12.推行僱員一生一戶口

13.披露徵收管理費詳情

14.向僱員每月披露基金表現

15.公積金累算權益低於強積金,僱主需「包底」

16.沒有「包底」等同拖欠供款刑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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