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拖款欠供七宗罪

強制性公積金推行十周年,僱員投訴僱主拖欠供款情況仍然嚴重,今年首九個月,拖欠供款的投訴佔積金局收到的總投訴八成五。工會聯合會昨日力數強積金計劃七宗罪(見表),包括積金局打擊拖欠供款不力及對沖機制削減打工仔強積金存款,打工仔退休後的保障隨時被蠶食殆盡,而受託機構的財政及投資運作透明度低,行政費用高亦損害打工仔的強積金﹔有立法會議員狠批積金局今年巡查率佔投訴數字六成,較過去三年平均兩成「勁升」,是應付外界壓力「臨急抱佛腳嘅做戲」,何況至今亦沒有僱主因欠供強積金入獄,拖欠兩百萬元強積金只罰款兩、三萬元,怎能起到阻嚇作用,促請港府修例嚴懲。

阻嚇不足 促定額罰款

工聯會引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積金局數字,今年頭九個月,該局共收到四千一百多宗有關強積金的投訴,數字雖有下降,但當中僱主拖欠供款佔整體八成五,數字持續高企﹔僱主沒有為僱員登記戶口亦佔整體投訴三成四,比率創歷年新高。

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指出,現時法庭對拖欠供款的僱主刑罰太輕,「從來未有個案因拖欠供款而坐監,有個案拖欠僱員供款超過二百萬,但都只被判罰款兩至三萬蚊。」他批評現行法例阻嚇性不足,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嚴格執行監禁懲處。

近年僱主流行跟僱員簽兩至三年的聘用合約,僱主在合約期滿前解僱員工,可透過機制,從供款中抽取款項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此舉往往令僱員的供款被蠶食殆盡。葉偉明引述積金局年報資料,去年的對沖金額佔淨供款額達百分之八點二,即僱員每供款一百元便被蠶食了八元二角,對沖率較○二年上升了五個百分點,「如果打工仔不斷經歷被解僱,份強積金就冇幾多剩。」他認為,此機制毫不合理,促請積金局將之廢除。

監管不力 巡查如做騷

推行強積金的流弊亦在近年逐漸浮現,諸如僱主清盤而令僱員損失供款,無論如何追討亦難以討回,難以查閱受託機構的帳戶及機構財務欠缺透明,受託機構處理強積金供款過程中收取過高行政費,均損害僱員退休保障。供款員工查閱僱主有否供款時,必須有僱主的簽署才能公開,完全是扼殺僱主在該投資基金的保障。工聯會認為必須修正及改善,盡快通知被拖欠供款的僱員,及增加受託人收取管理費用的透明度。

積金局過去亦遭批評監管不力,今年是強積金推行十周年,該局的巡查次數突較去年增近一倍,葉偉明質疑這是向外界「做大戲」,預期「積金局小修小補唔符合實際需要,如果唔做大手術,十年後市民嘅反彈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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