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枚電池,隨時損害使用者的健康。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測試了四十款AA及AAA一次性電池,發現其中一款電池水銀含量達歐盟標準上限的七倍,另有四款電池的鎘含量則為標準上限的四至六倍;而十八款碳性電池的鉛含量更全部超標,最高超標四十四倍。儘管歐洲已禁售含重金屬的電池或要求在外殼上印有適當標籤,但本港至今未有法例規管電池的重金屬含量,環境保護署更以沒迫切性為由,拒絕採納歐盟的標準,漠視公眾安全。
消委會最近參考了歐盟環保指令2006/66/EC,測試了本港有售的四十款電池的重金屬含量。
結果發現,十八款碳性電池全部驗出不同程度的水銀、鎘及鉛含量超標,而廿二款鹼性電池則沒有發現重金屬。
其中「雄健牌」AAA碳性電池驗出水銀含量達歐盟環保指令上限的七倍,鎘及鉛含量亦超標。「首選牌」兩款電池及「松井牌」一款AAA碳性電池,亦驗出鎘含量超標。根據歐盟環保指令,所有含水銀量及含鎘量高於歐盟指令上限的電池,均不能在歐盟地區出售。
至於鉛含量方面,全數十八款碳性電池均超標,根據歐盟環保指令,這些電池需在打上交叉的帶輪垃圾桶標誌下,標註代表鉛的化學符號「Pb」,但有十一款碳性電池沒有附加有關標註。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人會忘記關掉電器,或者不用電器時未有取出電池,令電池長時間留在電器內,引致洩漏電解液。
消委會為此作了一個模擬測試,將四十款電池連續四日放電,再儲存在室溫四十五日,結果發現有十款電池出現電解液洩漏,當中八款是鹼性電池、兩款是碳性電池。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指出,重金屬會捐害人體內臟及神經系統,若小童過量攝入,更會影響發育。
他呼籲,廠商考慮除去重金屬,以避免污染環境,同時又敦促港府採納歐盟的嚴格標準,規管電池的重金屬含量。
城大化學系副教授張潤興指出,電池內的電解液屬鹼性甚高的化學物質,具侵蝕性,加上有可能含重金屬,人體絕不宜直接接觸。市民如發現洩漏電解液,應戴上手套處理,並慎防小童接觸。
環保署回應指,香港堆填區設有防滲漏層,所有廢物的滲漏液也會送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因此認為棄置一次性電池不會造成嚴重污染問題,且屬美、日等國家的一般處理方法,故本港沒有迫切性作規管。多家電池廠商均指,消委會的洩漏測試並非依國際標準進行,不能代表消費者使用電池的一般情況。亦有廠商表示會自願跟從歐盟標準。
1.所有含水銀量超過其重量0.0005%的電池及充電池,包括裝置在電器內的同類產品。
2.所有含鎘量超過其重量0.002%的便攜電池及充電池,包括裝置在電器內的同類產品。
3.所有電池、充電池及電池組均須附有打上交叉的帶輪垃圾桶標誌,提醒用戶不要隨便棄置電池。
4.所有便攜電池含鉛量超過0.004%,須在打上交叉的帶輪垃圾桶標誌下,標註代表鉛的化學符號「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