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提出的自願醫保計劃的邏輯很簡單:因為迷信私營,不了解市場實際的運行性質,便搞出了這個醫保計劃。可是,計劃受到各方批評,為了堅持推行,便作修改:一是自願;二是為了使香港居民自願參與,作出眾多的改變來吸引,又加上重重折扣、補貼,務求使計劃可以落實。
然而,最後的計劃與原來的構思有頗大的差距。從開始由政治意識形態的立場出發,在阻力下變質,變為不惜修改,但求立法推行,純粹屬官僚的思維和取捨。至於能否達到原意的目的,或者會否弄巧成拙,乃至推行後受不受支持而夭折,都在所不惜。這個計劃大有可能變成鬧劇,勞民傷財,也賠上特區政府的信用、聲譽以及人民的支持。
若果特區政府是實事求是的話,醫保計劃實際上不用這樣麻煩,也不用冒這樣大的政治風險和公共財政支出的風險。
很簡單的做法是:把答應拿出的五百億元分批注入醫管局或相應的社區醫療服務(例如增加重整擴大衞生署的各區診所)。五百億元,每年利息收入也有至少幾億乃至上十億元,以此注入現有的醫療服務體系,效果必然明顯,社會效益巨大。與此同時,政府加強監管醫療保險業,防止現有的眾多流弊,減輕投保者的負擔和風險,用政策監督能力來替代補貼公帑,成本效益更大。
此外,公營醫療服務可增加對內地旅客的服務,以成本稍加的水平收費,發揮公營醫療的規模效益。
這樣,就可達致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