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醫學院院務委員會昨日向該校的臨床醫生發信,指校務委員會本周二開會通過有關賠償,即高等法院○六年的裁決指,醫生凡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在醫院候召可獲補薪,港大會按醫管局的方案,按職級及專科發放一筆過補償金,賠償期涵蓋二○○○年一月至○六年六月期間駐院候召的醫生。據悉,此賠償總額涉及約一千四百萬元,全部由港大支付。
至於醫管局上月亦決定因應終審法院去年底裁決,無論醫生有否返院,在假日院外候召都應獲補水。據悉,港大亦有意參考醫管局的方案作賠償,如最高級的顧問醫生一次過獲賠九萬五千元等,涉及金額暫時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