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甄妮聲稱被朋友擅自出售豪宅案,昨在高院續審。甄妮昨日上證人台作供,她與另一被告洪同傑的關係,成為其證供焦點。她反覆強調雖與洪相識廿年,但「僅僅係朋友」、「唔係男女關係」,過去洪為她處理物業買賣,事後她都有送禮給對方,免招人話柄。但洪透過代表律師披露,甄妮送贈的禮物,其中一件乃其先夫傅聲的遺物戒指,但甄妮強烈否認,指戒指實為她父親遺物。
證供顯示,洪同傑過去曾多次代表甄妮處理物業買賣,甄妮現時用來持有浪琴園物業的豐偉國際有限公司,創立時洪更是董事之一。甄妮昨藉着作供機會,在庭上正色說:「我唔想人哋誤會我同洪生嘅關係,呢樣要好清楚。我哋僅僅係、真係朋友關係。」
甄妮在接受洪的大律師盤問時承認,八○年代初已認識洪,對方跟她和其先夫影星傅聲均是朋友。大律師指出,傅聲八三年車禍去世時,甄妮身在日本,是洪設法找到甄妮,將噩耗告知她;之後洪也有協助甄妮,處理傅聲遺產事宜。甄妮喪夫後,欲將兩人在銀線灣的愛巢放售,也是由洪幫助處理。但甄妮指,這些事已過去廿多年,詳情已不記得。
她又透露,雖多次接受洪幫忙,但每次都會送禮予對方。賣出銀線灣物業後,她送了手提電話;○四年洪為她成功放售貝沙灣另一物業,讓她進帳不少,她更把一枚價值六位數的綠寶石戒指贈予對方。洪的大律師則指,這枚戒指其實是傅聲生前擁有,甄妮更是在女兒Melody面前送予洪。甄妮對此強烈否認,指戒指其實是她先父遺物,已不記得送贈時女兒是否在場。她承認將如此珍貴遺物送人,顯示她很感激洪的幫助。
甄妮續解釋,送禮給洪是因她向來不喜別人為她白做,而且「我哋淨係朋友關係,好單純……,就因為我哋唔係男女關係,就唔想留個尾,畀人覺得我同佢有曖昧。」她更主動透露,與洪之間的電郵紀錄中,洪在信末會以「love」作祝福語,乃因洪的妻子是德國人,外國人以此作祝福語很自然,無特別含意。
對於將洪加入做公司董事,甄妮解釋稱,○三年洪介紹她買貝沙灣,交易時遇上「沙士」疫情,她不能返港簽約,遂聽從洪意見,買入公司來持有物業,並配一股給洪及委他做董事,由洪代表公司簽署。之後她便用公司來買賣物業,並在○五年用公司購入涉案浪琴園物業。
案件編號:HCA 84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