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無力 遊客投訴升65%

【本報訊】旅遊業議會為打擊「豬仔團」強迫旅客購物,○七年將旅客在登記店舖購物的百分百退款保障期延長至半年,又引入違規店舖扣分制,惜成效不大。旅議會數字顯示,今年累積內地旅客投訴數字較去年同期升六成五,當中有旅客投訴在購物時店內擠迫多人、空氣渾濁,欲離開「抖一抖氣」都被阻止,議會惟有急推出補鑊措施防止旅客再遭軟禁。

針對導遊倍增

旅議會數字顯示,今年一月至五月中累積一百七十三宗內地客投訴,較去年勁升六成五。其中最多人不滿購物安排,共有一百四十五宗,比起去年多出八成六,而針對導遊服務質素的投訴更達七十九宗,較去年增加一倍。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須了解投訴上升的原因,議會將於日內推出新措施維護旅業聲譽,包括規定旅行社須在行程表上列明,導遊除不得強迫旅客購物,更不得強留旅客在登記店舖之內,以杜絕旅客遭「軟禁」。

議會亦會增加巡查景點及登記店舖的次數,料會由現時每月巡查約廿間店舖,倍增至四十間。巡查員更會在店內逗留卅分鐘及接觸旅客,了解他們是否清楚行程及有否被強迫購物。根據往例,違規導遊最嚴重只被停牌三個月至半年,犯規的旅行社亦多數只罰款二、三萬元了事,胡兆英說會檢討現行罰則,確保有足夠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