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執骨收賄 墳場三職員提訊

【本報訊】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疑發生遺體執骨貪污案,三名墳場署理及助理督導員,被指在處理遺體執骨過程中涉嫌每次收賄數百元,並使用載有虛假檢拾日期的死者執骨及加葬許可證,以將執骨日期私下更改成本已滿額的「吉日」,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行政經理供稱,絕不允許員工收受利益,即使不涉公事亦要下屬向上級申報。

三名被告依次是洪以理(五十五歲)、梁志榮(五十一歲)及何樹千(三十六歲),首、次被告事發時是華人永遠墳場的助理督導員,第三被告則是署理督導員,亦是首、次被告的上司。

假許可證騙家屬

三人共被控收賄及使用虛假文書等共十一項罪名,控罪指首及次被告在○七年七月至○八年八月期間,收受兩名死者家屬及兩名石廠負責人共一千三百元賄款,作為監督檢拾死者遺骸的報酬;另外三名被告亦被指使用載有虛假檢拾日期的死者執骨及加葬許可證,意圖欺騙其主事人。

案件編號:KTCC 774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