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認販毒罪司機重囚逾12年

【本報訊】職業司機聲稱替患癌病外母籌措醫藥費,為區區三千元報酬而替他人由內地販運超過二千克「K仔」到香港,在落馬洲過境時被捕。卅二歲被告卓政傑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重申家庭困境非減刑理由,又指被告運毒入境會對多少家庭受害,指他沒有為人設想,行為自私,不值得寬大處理,判他入獄十二年八個月。

被告被控在去年八月六日,駕駛一輛貨車從內地販運二千二百八十九克「K仔」到港,該毒品市值達卅三萬八千多元。被告早前已因藏毒案被捕,他在該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 案件編號:HCCC 3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