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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機場保安盜遊客錢候判

【本報訊】負責香港國際機場安檢最前線的機場保安公司,捲入安檢人員偷取旅客財物醜聞。一名保安隊長去年在檢查美籍越南女遊客的手提行李時,突然脫去右手手套作遮掩,期間從旅客的銀包內取走一千美元並迅速藏於手套內,旅客發現失財後向機場保安公司投訴,公司經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盤問經手的保安隊長後,最終報警處理。被捕保安隊長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還押至下月九日待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卅六歲被告劉國光事發時任職機場保安公司保安隊長,他現被控於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五層、禁區轉機櫃枱E1機場保安員檢查站內,偷竊美籍越南女子Vo Tuong Vi(卅三歲)一千美元。被告原本一直否認控罪,昨開審前突選擇認罪。

案件編號:TWCC 12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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