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被控串謀詐騙後,一直反對律政司把案件交區院審,兩度申請覆核均被判敗訴,她昨向終院申請「終極」上訴,以爭取把案件交由高院陪審團審理。惟終院裁定律政司的做法無牴觸《基本法》,拒受理她的申請,並下令要她支付訟費。她離開終院時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但對即將面臨的審訊仍充滿信心。另外,控方要求將蔣的案件與另一宗涉及其他被告的案件合併審理,區院將於五月十八日審理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FAMC 64 及 6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