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麗芬指出,署方要經過徹底調查,才決定是否追究藥廠法律責任,當局日後會加強對病人及前線醫護人員的宣傳教育,避免他們在不知情下誤墮法網。
衞生署早前揭發有三間藥廠,直接向病人出售包括治療腎衰竭、肝炎等共八種醫生處方藥物。此違規賣藥情況已達六年,有關藥廠經醫護人員介紹,先後向十四間公立醫院及四間私家醫院,向病人直接賣藥。
其中有病人直接向藥廠訂購藥物,藥廠再安排分銷商向病人送藥,分銷商向病人收取醫生處方及費用,再將處方藥物送到持牌藥房。
另有指,藥廠透過前線醫護人員,向病人解釋藥廠可提供買藥優惠,取得病人聯絡方法後,藥廠再向他們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