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自由行」叫停拖遲一年

【本報訊】強積金原意是為僱員未來提供保障,可惜不少打工仔對連自己「供嗰筆」都沒有選擇受託公司權利感不滿,當《2009年強積金條例草案》於去年七月八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後,僱員本可最快於明年為其現職之強制性供款自選強積金計劃,但「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本月初突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叫停,根據該局局長陳家強最新提出的時間表,「強積金半自由行」最快要到後年完成監管立法後才能落實,較原先計劃延遲最少一年。

當局修例並推出「強積金半自由行」原因是鼓勵打工仔更加關心自己的強積金戶口,主動管理其強積金投資之餘,亦可增加服務提供者之間的良性競爭。根據「強積金半自由行」,僱員可選擇將現時受僱工作中自己作出的強制性供款,轉移至自行選擇的強積金戶口,每年更可轉移供款多於一次,但僱主供款部分仍不得轉移,僱主供款部分繼續由僱主選擇受託公司。

先為中介人監管立法

「強積金半自由行」原定明年四月出台,但當局本月初突然叫停,以便先就強積金中介人監管完成立法工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稱,當局希望明年七月的今個立法年度完結前提交立法草案,並在二○一二年通過立法,但即使成事,落實時間已較原先計劃延遲最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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