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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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尊嚴不是他人賜予

「要讓老百姓活得更有尊嚴」,這是內地當局最新的口號,正如要「構建和諧社會」一樣,口號無疑很動聽、很感人,問題是,甚麼是尊嚴?怎樣才能活得更有尊嚴?

當年葉挺曾在獄中寫過一首《囚歌》:「為人進出的門緊鎖着,為狗爬出的洞敞開着,一個聲音高叫着:──爬出來吧,給你自由!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人的身軀怎能從狗洞子裏爬出!」

人不能為了自由而從狗洞子裏爬出,這就是尊嚴。可見,尊嚴並不是他人賜予的,而是人人都應該有的。遺憾的是,人人都應該有的尊嚴,對於許多中國老百姓來說,卻是那麼的遙遠,遙遠到執政當局竟然要以口號的形式不斷宣揚。

老實說,當社會不公不正,當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當人民公僕變成人民主人,當無數人的居所被強迫拆遷,當上訪被視為精神病,當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當孩子無錢上學……所謂的尊嚴,根本無從談起。實際上,在當今的中國,不但許多人活得沒有尊嚴,連堂堂法律也被肆意踐踏,已沒有多少尊嚴可言。所以,當局與其空喊口號,不如先恢復法律應有的尊嚴,搞好法治,加強吏治,還老百姓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這比甚麼承諾都強。

喊口號不可能喊出一個和諧社會,同樣道理,喊口號也不可能讓老百姓活得更有尊嚴──尊嚴不是他人賜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