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一億五千萬元的補選經費與財政預算案綑綁在一起,用意至為明顯,就是非通過不可:若建制派要反對「公投」禁止撥款,除非否決整個財政預算案;建制派若顧全大局對財政預算案投贊成票,就連「公投」撥款也保過關。如建制派欲將「公投」撥款從全盤中單獨勾出處置,必然過不了立法會分組點票,當局為「公投」鬧劇「玉成其事」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除了片面理解「依法辦事」,將《立法會條例》看得比《基本法》還高之外,港府這一撥款保「補選」,也是當局錯把民粹當民意的反映。
其實,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不同意見。有的意見符合社會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形成主流,這可稱為民意;另外有的意見哪怕聲音很大,卻只反映社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得不到主流認同,這只是民粹,並非民意!
問題是,港府近年施政周時「誤把馮京作馬凉」,將來勢洶洶的民粹當作民意,曲意逢迎,百般遷就,自廢公權力武功,該檢控的不檢控,該制止的不制止,以至滋事分子搗亂不受法辦,造反不受制止,即使挑戰「一國」前提,踐踏憲制倫理的所謂「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也可獲得公帑億五資助,非法變成合法,施政之無原則,管治之無底線,莫此為甚!
誠如曾蔭權回應筆者問題時所說,現存選舉制度有漏洞被人利用;但有漏洞就該設法堵塞,豈能束手無策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