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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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設立舊樓維修基金

塌樓慘劇影響廣泛而深遠,短時間在舊區範圍內,將令居於舊樓的居民人心惶惶,擔心所住的舊樓可能出現危險,政府似乎需要推出更多安民措施以平復民心。發展局局長從上星期六起,會連續四個星期出席電台節目,解答公眾對舊樓維修及重建的種種疑問。

局長的罕有動作適足以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像大角咀有四十七年樓齡的橡樹樓,由於住客擔心隔鄰地盤打樁可能導致早已存在多年的一條大罅隙變得「愈擘愈開」,影響大廈結構安全而報警求助,雖然屋宇署派測量師視察後認為並無問題,但居民仍然難以安心,可見塌樓帶來的「驚弓之鳥效應」,的確不能等閒視之。

積累多年經驗,政府解決舊樓維修的策略,分別有立法強制舊樓定期檢驗及維修;加強執法力度;提供配套支援鼓勵舊樓業主參與計劃;以及加強公眾教育以提升對舊樓危機的警覺性。

上述策略並無不妥,但絕對不足以解決問題,還需多管齊下,發揮協同作用,才能根治多年的頑疾。發達國家普遍要求大廈業主設立維修基金供長期維修保養之用,本港現時以公帑協助私人物業進行維修,做法並不理想,也難以為繼,政府應考慮立法引進基金安排。

現時大型私人屋苑的物業管理,多有設立供長期維修保養之用的基金,雖然法例上沒有強制要求,卻是行之有效,普遍受到業主的歡迎,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逐步成為慣例,但舊樓由於傳統所限,無法做得到,導致今日逐步浮現的危機,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據政府估計,十年後樓宇年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將高達二萬六千多幢,屆時要繳付高昂的維修費,業界人士估計以每戶平均花費兩萬元,就會是一個天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