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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將軍澳午夜巴士翻側奪命慘劇發生後,揭露了多間巴士公司對通宵巴士司機駕駛行為監管不足。車禍前,九巴對通宵車進行便衣人員乘車巡查,每月平均僅約二十架次,即一日巡查不到一架次;而九巴透過雷射槍向夜間巴士偵速的架次每月平均少於三次。車禍後,多間巴士公司始加強監察夜間車,分別將上述兩項監察增至一百七十至二百五十架次。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過去三年,五間巴士公司(九巴、龍運、城巴、新巴及新大嶼山巴士),每年平均合共進行約七萬一千多次便衣人員乘車監察,及約三千七百多次利用雷射槍偵速。在監察及偵速個案中,五巴車長滿意率分別為九成七至九成八。
肇事巴士「行車時間超快」
不過,文件顯示,車禍前九巴對通宵車每月進行的便衣乘車監察僅約二十架次。九巴昨表示,每晚通宵車行車數目平均約六百二十多架次。以此計算,每月近一萬九千架次,巡查比率僅佔約百分之零點一。
車禍後,九巴於本月及下月將有關巡查架次增加十一倍至二百四十架次。夜間雷射槍偵速,由過去每月平均偵查約八十至一百架次,增加至約二百至二百五十架次。
城巴新巴以往每月平均對通宵車的便衣巡查,僅各約卅三架次;車禍後加強至每月平均約二百架次。另亦加強夜間的雷射槍偵速,由平均每月共約十四架次增至約一百七十架次。
另外,當局表示,將軍澳車禍肇事巴士692的編定行車時間為六十五分鐘,肇事車長當晚由中環駕駛至車禍現場只用了約三十八分鐘,已駕駛了大部分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