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告曾失蹤為醫不舉

【本報訊】自稱「再生人」的已婚的士司機被指在前年涉嫌性侵犯情婦的一對女兒,包括強吻對方的十二歲幼女,以及要十七歲長女與他進行性交法事「黃道十二宮」等,涉案五十歲被告李國明被控強姦等共十六罪。辯方昨於高院繼續盤問長女Y時,「大爆」被告因打「黑拳」而內傷,而他為此服藥後卻引致不舉。Y表示不記得被告不舉的原因,但得知被告因醫治不舉而失蹤一段時間。

辯稱事主自願性交

辯方向現年十九歲的Y道出辯方的版本,指Y在前年案發時是自願和被告性交。Y於前年六月因心情煩悶,主動要求被告駕的士載她散心,Y在車上提出為胞妹解劫。當被告指出是要透過性事始可解救其妹,Y同意口交。辯方又指Y與被告在最初的四、五次性行為只是口交,之後的性行為才有性交。而Y在最初的性交時,要求被告「唔好咁入,驚穿處女膜」。Y否認上述版本,但承認曾向被告表示「留番個處畀男朋友」,亦指忘記曾否叫被告「唔好插咁入」。

辯方續指,當時Y是「一腳踏兩船」,周旋於被告和男友之間。惟Y最終選擇男友,遂遠離被告。而Y和被告此段時間的手機短訊對話,看似是情侶間的爭吵,Y對此亦否認。Y昨於高院完成作供,控方今日將傳召Y的生父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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