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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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車三大害遇意外難挽

本文重點
【本報訊】高速公路駕車稍一不慎,隨時造成嚴重事故,昨日的奪命車禍,有駕駛專家認為,司機可能碰上駕駛「三大害」,即是車速太快、跟車太貼及抽頭切線時視線被遮擋,而重型車輛在路上壞車,亦應在車尾放置反光板提醒其他司機留意。

保持兩秒車距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表示,在高速公路駕駛小型車輛,千萬不要跟在車身超高的重型車輛後面,因為抽頭切線時,隨時視線受阻導致意外。他懷疑昨日肇事的士司機,可能忘記保持最少兩秒行車距離的守則,與前行重型車輛跟得太貼,當他懷疑高速抽頭切線時,視線被前車遮擋,至發現快線停有死車時,已來不及煞車,引發無法挽回的悲劇。

蒙海強又稱,司機年齡並非引致車禍的主要原因,任何年紀的司機只要遇上駕駛「三大害」,亦無法避開意外。

至於重型車輛在高速公路停車或壞車停下,蒙重申,司機除必須亮起死火燈示警外,亦應該在車上帶備反光板,需要時放在車尾位置,在遠距離開始提醒尾隨駛至司機,小心留意,同時亦可向警方求助,相信可以減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