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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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醫證男童眼傷不輕

【本報訊】對於明愛醫院就「見錢救眼」事件的解畫,受傷男童父親直斥院方回應失實,不負責任,其兒子轉看私家眼科醫生後,證實傷勢非輕,較院方所說的情況嚴重。明愛醫院昨主動聯絡他,並無道歉,表示會跟進及安排繼續覆診,但由於他對該院已無信心,且對醫院前線員工的服務態度更不敢恭維,即時拒絕對方,但強調會保留追究權利。

陳父昨表示,兒子受傷當日由祖母陪同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看醫生時,醫生已寫轉介信,即時往明愛醫院三樓眼科診所,顯示情況已屬緊急,他質疑:「如果唔緊急,都唔會即刻寫轉介信要即時去睇啦,如果係睇專科門診,嗰段時間去啲籌都一早派晒啦!」據他了解,該院三樓眼科主要集中看緊急傷者,非緊急的則安排在四樓。

指回應失實不負責任

他續稱,院方最離譜的是在緊急情況下,仍拒絕其子以學生手冊暫時登記,以致兒子被延誤醫治。明愛醫院又指其子初步診斷是角膜擦損,並無即時失明危險,陳父認為可能是診治醫生與院方「官官相衞」,故作出此番言論。事發後他帶兒子看私家眼科醫生作詳細檢查,照過眼底鏡,角膜、虹膜及視網膜均有受傷,目前治療中仍要密切留意是否會影響視力。

他認為明愛醫院的回應完全失實,若院方仍繼續作出不負責任的回應,他不排除將私家眼科醫生的診斷結果公開。陳父強調,將事件公開並非為要求賠償,而是要警惕明愛醫院糾正前線人員,勿再犯同類錯誤,貽誤診治病人,但他不諱言﹕「講咗都可能冇用,你睇上次見死不救之後,今次又發生呢件事就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