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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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識正書簡宜慎重

報載馬英九提倡漢字要「識正書簡」,也就是要認識「正體字」(繁體),寫簡體字,與此同時,大陸也有專家提出「識繁寫簡」,似乎在文字問題上兩岸開始彼此呼應,但馬先生此一說法,是不是經過深思熟慮?

語言文字事關大局,台港與海外用慣繁體字,要改用簡體,涉及不同文化層面,社會也未有共識,要改變沿用千百年的文字,理應經過社會的深入討論,不可由領導人一錘定音。

長遠來看,中華民族的文字當然要統一,但如何統一,以甚麼樣的方案統一,仍未經海內外專家與民間的深入討論。對於用慣了繁體字的大多數海外華人來說,不能一下子就宣布「識正書簡」,因為大多數人都未具備條件。現實情況反而是,部分台港民眾看多了大陸版書報,慢慢形成了「識簡書繁」,可以讀簡體字,但書寫仍保持在繁體為主。

未經「識簡書繁」,就要「識繁書簡」,想要一口飯吃成個胖子,恐怕會造成很多混亂。

大陸的簡體字方案,被詬病的例子不少,照樣套用可能把一些弊病帶到台港的文字環境中來,故大中華範圍內要統一文字,還需要一個重新檢討研判的過程,未必要全盤接受大陸的方案。

文字的演變都是約定俗成的,簡體字書報大量湧入港台與海外以後,一般人接觸多了,難免受影響,在書寫上會移繁就簡,慢慢潛移默化,經過一段時間的整合,部分簡體書寫會深入民間,到時再由海內外專家與政府有關部門會商,推出一套終極方案,那才叫水到渠成。此事牽涉深廣,不應鹵莽從事。